黄山市政府机关市县部门

黄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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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民政局

(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依法对全市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采集、查询、核对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措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有关工作,指导各区县开展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负责殡葬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的拟订与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4、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黄山市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社会救助科(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组织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福利慈善科(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

(三)办公地址 

  屯溪区社屋前路6号市商务大楼2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1、办公电话

办公室: 0559-2355256                                      负责人:吴春林

社会救助科(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0559-2355354         负责人:程思昱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0559-2355260                     负责人:吴元哲

社会组织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0559-2355359             负责人:曾新文

福利慈善科(养老服务科):0559-2355259                     负责人:张  艳

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0559-2355860                     负责人:吴伟峰

如有意见建议,欢迎来电。

2、传真电话   0559-2355256

(六)网址地址

http://mzj.huangshan.gov.cn/?loc=1

七)办公邮箱           

hssmzjbgs@126.com

(八)邮政编码      

245000

本文来源:http://mzj.huangshan.gov.cn/zwgk/public/6615722/8974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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